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作品的通知
日期:2013-08-2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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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15号)和省高校工委《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复赛作品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3]67号)要求,现向各部门征集师生作品参加全省组织的复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大学生。
二、作品类别
(一)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二)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三)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
(四)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影片、动漫、FLASH等。
(五)廉政微型文艺作品类(必须原创、作品获奖后,将列入全省廉政学问作品库,无偿供各单位和媒体使用)廉政微小说、微戏剧、微影片、微型小品、微型二人转等。
三、报送时间
9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汇总表按要求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廉政学问作品创作要围绕“中国梦清廉情”这个主题,从高校师生视角倡清廉、行勤俭、树清风,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各部门推荐的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教育部《通知》中的内容要求,严格按照作品分类、规格尺寸、说明或制作过程概况、电子文件格式等具体要求制作。
(三)各部门推荐的作品要填写《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两种表格。
(四)各部门推荐作品暂不受名额限制。参赛作品一经报送,概不退还,届时学院将择优各类推荐1—2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组织的复赛。
联系人:申平平
邮 箱:shanwaixcb@163.com
附件:1、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doc
2、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3、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学问作品大赛(山东)复赛作品分类汇总表.doc
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